本文章經達人學苑雜誌授權 取自於第017期 2008.02
(資料來源:2008/1/09北區國稅局)
為改善我國攬才進用之環境,吸引國際專業人才來台服務,以彌補國內專業人力缺口,提升我國競爭力,財政部日前發佈「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自97年1月1日起,機關、團體、學校或事業(以下簡稱僱主) 聘僱來台工作之外籍專業人士,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者,僱主依聘僱契約約定,給付外籍專業人士本人及眷屬來回旅費、工作至一定期間依契約規定返國渡假之旅費、搬家費、水電瓦斯費、清潔費、電話費、租金、租賃物修繕費及子女獎學金,得以費用列帳,不列為該外籍專業人士之應稅所得。
一、外籍專業人士於同一課稅年度在台須居留滿183天,且非兼具中華民國國籍與其他國家國籍者。
二、外籍專業人士所從事之工作限於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工作。
三、僱主每月給付之應稅薪資須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上。(但僱主基於延攬外籍專業人士之特殊需要,並經財政部專案審查認定者,得不受每月應稅薪資須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上之限制)
財政部表示,僱主聘僱符合上開適用範圍規定之外籍專業人士,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僱主應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及第48條規定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許可,並取得該會核發之外籍人士工作許可函。
二、僱主依聘僱契約約定所支付之上開費用,應依規定記帳及取得、保存相關憑證。
三、僱主如屬應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者,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填報「給付符合『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規定之費用明細表」併同申報,並於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時,提示相關證明文件,以供審查認定。
四、僱主如屬依規定免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者,應於次年1月底前,填報「給付符合『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規定之費用明細表」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備查。
五、附「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及「給付符合『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規定之費用明細表」3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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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理財 公益活動 保險諮詢
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
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
[+/-] : [永達保險新聞]員工行使認股權之課稅規定
本文章經達人學苑雜誌授權 取自於第017期 2008.02
(資料來源:2008/1/10北區國稅局)
員工依公司認股辦法行使認股權,無論認股當時收盤價是否高於認股價格都不會造成認股年度所得的增加;但員工於日後執行權利標的股票時,若時價(上市或上櫃股票發行公司為收盤價,其他公司則是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超過認股價格,差額部分就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計入執行年度的所得額課徵所得稅。
案例說明,某家Y上市公司為激勵員工工作士氣,於94年度訂定員工認股權辦法,該辦法訂定認股基準日為94年10月25日、認股價為15元、公司應於2年後(即96年10月26日)交付股票予員工。張三依該辦法認購股票20張,認股基準日收盤價為50元。依上述情形來看,雖張三94年度以低於時價認股,無須計入其94年度的所得 額,但96年10月26日取得股票(執行日)時,若當日收盤價為60元,則張三96年度就需要申報其他所得900,000元【(60-15)*20,000股=900,000】併入綜合所得額課徵所得稅。至日後再行出售該股票,因屬證券交易行為,在現行稅制下,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損失自不得於所得總額中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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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008/1/10北區國稅局)
員工依公司認股辦法行使認股權,無論認股當時收盤價是否高於認股價格都不會造成認股年度所得的增加;但員工於日後執行權利標的股票時,若時價(上市或上櫃股票發行公司為收盤價,其他公司則是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超過認股價格,差額部分就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計入執行年度的所得額課徵所得稅。
案例說明,某家Y上市公司為激勵員工工作士氣,於94年度訂定員工認股權辦法,該辦法訂定認股基準日為94年10月25日、認股價為15元、公司應於2年後(即96年10月26日)交付股票予員工。張三依該辦法認購股票20張,認股基準日收盤價為50元。依上述情形來看,雖張三94年度以低於時價認股,無須計入其94年度的所得 額,但96年10月26日取得股票(執行日)時,若當日收盤價為60元,則張三96年度就需要申報其他所得900,000元【(60-15)*20,000股=900,000】併入綜合所得額課徵所得稅。至日後再行出售該股票,因屬證券交易行為,在現行稅制下,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損失自不得於所得總額中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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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4日 星期五
[+/-] : [永達保險新聞]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公共設施保留 地得抵繳遺產稅
本文章經達人學苑雜誌授權 取自於第017期 2008.02
(資料來源:2008/01/15 金管會)
納稅義務人得以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按申請日公告現值申請抵繳遺產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繼承人可以遺產課徵標的物抵繳遺產稅,同法第16條第10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遺產,則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是否可抵繳遺產稅?
國稅局說明: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為免稅標的,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課稅,再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自遺產總額扣除。則繼承人自得申請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44條規定,按該項財產申請日土地公告現值抵繳遺產稅。提醒繼承人在被繼承人遺有相同情況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者,別忘記可用以抵繳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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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008/01/15 金管會)
納稅義務人得以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按申請日公告現值申請抵繳遺產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繼承人可以遺產課徵標的物抵繳遺產稅,同法第16條第10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遺產,則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是否可抵繳遺產稅?
國稅局說明: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為免稅標的,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課稅,再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自遺產總額扣除。則繼承人自得申請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44條規定,按該項財產申請日土地公告現值抵繳遺產稅。提醒繼承人在被繼承人遺有相同情況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者,別忘記可用以抵繳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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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 : [永達保險新聞]消費者宜注意利率變動型年金商品之利率風險與解約風險
本文章經達人學苑雜誌授權 取自於第017期 2008.02
(資料來源:2008/01/15 金管會)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係指在年金累積期間,保險公司依據要保人交付的保險費,扣除附加費用後,依宣告利率計算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以作為未來領取年金之累積帳戶金額,俟年金累積期滿後保戶可選擇分期領取年金金額,作為老年收入來源,該類商品因有宣告利率之設計尚可符合一般人作為其退休規劃之保險商品。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商品均依其特性於商品名稱上冠有「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等文字。有關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商品之宣告利率部分常以外部指標或區隔資產之報酬率來決定,所謂外部指標係指市場上已存在之金融指標,如現行保險公司常使用之三行庫(台銀、一銀及合庫)二年定存平均利率、10年期政府公債次級市場殖利率等。該類商品之宣告頻率通常為每月,其適用期間會依商品特性有所不同(常見為1個月或1年),每年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將依宣告利率之高低而有不同。該類商品除依宣告利率累積利息外,亦於保戶提前解約時,收取解約費用,故保戶提前解約可能因扣取解約費用而無法拿回所繳保險費之金額。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屬於利率敏感型商品,為使保險業能穩健經營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商品,金管會規定自去(96)年4月1日起保險公司需對該類商品完成資產區隔、投資準則及現金流量測試等風險控管機制後方能繼續銷售,且得依相關資產報酬率自行訂定宣告利率,並得不受10年期政府公債次級市場殖利率上限之限制。至保險公司已銷售之有效契約部分,金管會亦要求保險業於今(97)年1月1日起須完成前揭風險控管機制,希望藉由保險業確實評估與瞭解其所承接之業務風險屬性,建立相關風險控管機制,期能穩健經營該業務並將投資績效確實回饋予消費者,以創造保險公司與保戶雙贏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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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008/01/15 金管會)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係指在年金累積期間,保險公司依據要保人交付的保險費,扣除附加費用後,依宣告利率計算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以作為未來領取年金之累積帳戶金額,俟年金累積期滿後保戶可選擇分期領取年金金額,作為老年收入來源,該類商品因有宣告利率之設計尚可符合一般人作為其退休規劃之保險商品。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商品均依其特性於商品名稱上冠有「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等文字。有關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商品之宣告利率部分常以外部指標或區隔資產之報酬率來決定,所謂外部指標係指市場上已存在之金融指標,如現行保險公司常使用之三行庫(台銀、一銀及合庫)二年定存平均利率、10年期政府公債次級市場殖利率等。該類商品之宣告頻率通常為每月,其適用期間會依商品特性有所不同(常見為1個月或1年),每年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將依宣告利率之高低而有不同。該類商品除依宣告利率累積利息外,亦於保戶提前解約時,收取解約費用,故保戶提前解約可能因扣取解約費用而無法拿回所繳保險費之金額。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屬於利率敏感型商品,為使保險業能穩健經營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商品,金管會規定自去(96)年4月1日起保險公司需對該類商品完成資產區隔、投資準則及現金流量測試等風險控管機制後方能繼續銷售,且得依相關資產報酬率自行訂定宣告利率,並得不受10年期政府公債次級市場殖利率上限之限制。至保險公司已銷售之有效契約部分,金管會亦要求保險業於今(97)年1月1日起須完成前揭風險控管機制,希望藉由保險業確實評估與瞭解其所承接之業務風險屬性,建立相關風險控管機制,期能穩健經營該業務並將投資績效確實回饋予消費者,以創造保險公司與保戶雙贏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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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
[+/-] : [永達保險新聞]消費者購買保險應注意事項
本文章經達人學苑雜誌授權 取自於第017期 2008.02
(資料來源:2008/01/15 金管會)
據統計,國人投保率(購買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已達184%,消費者以保險作為風險移轉工具相當普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提醒消費者購買保險時應確實注意並瞭解保險商品保障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購買保障型商品或退休規劃,應確實瞭解本身實際需求以作妥善規劃,如有需要,消費者可上壽險公會網站試算(http://www.lia-ro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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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008/01/15 金管會)
據統計,國人投保率(購買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已達184%,消費者以保險作為風險移轉工具相當普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提醒消費者購買保險時應確實注意並瞭解保險商品保障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購買保障型商品或退休規劃,應確實瞭解本身實際需求以作妥善規劃,如有需要,消費者可上壽險公會網站試算(http://www.lia-ro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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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7日 星期五
[+/-] : [永達保經理財]教您如何節稅致富(遺產贈與稅篇)
本文章經達人學苑雜誌授權 取自於第017期 2008.02
---專訪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呂旭明會計師
/李子茜、王曉湘
租稅規劃最重要的觀念就是因人而異、 因地制宜,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呂旭明會 計師表示通常稅負最重的人不是最富有 的或最會賺錢的人,反而是無知的人通 常因為道聽途說掉入「租稅陷阱」成為 名符其實的稅奴。也常聽說運用不當的 租稅規劃方式,不但被追繳稅款還要受 到處罰實在得不償失,例如:捐贈公設 地、購買靈骨塔位、購買鉅額保險、利 用人頭分散股利收入、購買無記名可轉 讓定期存單(NCD)贈與子女等等,都屬 於不當的規劃手法。
十四種國稅局必查條件
通常稽徵機關在選案比例最高的情況至 少有十四種,重點如下:
1.全年財富增減達10%以上,而且與年 度申報所得明顯不相當者。
2.房屋或土地移轉屬於25歲以下的子女 或二等親內的財產移轉買賣。
3.同一筆土地一年以內兩次移轉,第二 次移轉之買受人與前次出售人姓氏、住 址雷同,移轉之限款在300萬以上者。 (即所謂的三角移轉) 4.主管機關蒐集房屋貸款資料,瞭解借 款資金之用途及流向,通常此部份須具 贈與稅起徵的金額才列入。
5.因繼承或受贈農地連續五年未從事農 業耕作五年以上。
6.收取大額的土地徵收補償金追查資金 流向。
7.當年度薪資所得成長幅度不高,但財 產較以往急遽增加。
8.無薪資所得但擁有數十萬元以上利息 所得者。
9.無固定收入但擁有三棟以上房屋者。
10.未滿25歲但在金融機構存款超過500 萬元,25歲以上到30歲之間存款金額超 過千萬者。
11.特定人士或知名的演藝人員。
12.假交易真贈與之情況,如贈予公設 地予子女再用現金買回等。
13.個人帳戶短期內以連續用現金方式 提領或存款。
14.購買外幣轉匯到其子女在國外的銀行帳戶。
呂旭明會計師認為,任何的規劃都需要 有時間性才合理合法,一般的投資風險 都比較高,反而保險是風險較低的方 式。保險是人身保障的最基礎要求,至 於牽涉到投資的部份就必須考量自己能力所及之處。
自然人財產極小化法人財產極大化
呂旭明誠懇的建議:「把個人名下財產降 越低越好,儘量不要用自然人及個人的 名義擁有太多財產,自然人較易發生不 可預測事件,所以儘量不要用自然人的 名義赤裸裸的去持有財產。」他也建議 用投資公司、控股公司或境外公司等法 人名義來控管比較適宜,因為法人的生 命是無窮盡且具有延續性的,除非被刻 意清算或結束它的生命。
所以在個人作規劃的角度來衡量,我們 建議把自然人的財產降得越低越好,改 由法人持有,這樣可以避免一些無謂的 風險,例如稅務的風險以及財產的糾紛 或繼承的風險。舉例來說,一塊地由 20人共同持有,每人得到1/20,而其 中1/20再經由3人繼承於是一個繼承人 僅得1/60的地實在無法發揮功能,若將 這整塊地交給法人持有,只要將1/20的 5%股份處理掉,不僅可以與其他人合 建、共同使用發揮更大的效益。
但是不見得財產放在投資公司就沒有稅 務的問題,有些人會以為財產放到法人 的名下就不用課稅的錯誤觀念,呂旭明 強調即使財產是登記法人持有,自然人 還是持有股份,正也符合課稅的標的! 而持有綠卡公民或雙重國籍身份等,要 再加上信託程序,透過境外的信託去持 有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控制財產, 所以如何從個人財產轉到信託向下的控 股公司的財產就是一門很大的學問了。
哪些是簡單保險的規劃方法?
1.分散贈與:利用每年贈與一些金額予 子女。
2.投資不動產:例如小孩結婚時用小孩 的名字購買房子,依據不動產的公告 現值可視同贈與課贈與稅;或是找個 價格合理投資報酬率又比銀行利率優 惠(3.5%~4%)的好店面來投資。
3.保險:規避掉以下三個要素外,保險 兼具省稅的優點。
◎不要在生前太短的時間購買,例如 確定三年內即將過世。 ◎不要帶病投保,一般保單型態希望 被保險人有健康的身體;或是在不 可預見死亡的情況下,為了分散風 險而購買保單,若死亡的時間點或 風險,已經是在確定的前提所購買 的保險,很明顯是在不法的規避遺 產稅。 ◎投保的動機這是最主要的關鍵,但 也是最難透過他人判定的。例如投 保的動機就是為了要避稅,但是保 險的主要精神不是節稅,節稅只是 一個附帶的優點,而不是最主要的 目的。 4.夫妻間財產的調整:過去財產集中在 一方的情況下不勝枚舉,建議可以 視健康情況平均分配在夫妻雙方,也 可以達到省稅的效果。
5.採取信託規劃不論在國內或國外視需 求方便而定,年紀輕的可以自設公 司,並擔任管理人一職。年紀較長的 則建議委託銀行來專業處理。
6. 目前也有許多人購買古董、珠寶名畫 等作節稅的規劃,但是投資人必須要 具有獨到的眼光,看準可增值的收藏 品,才不會造成投資損失大於節稅的 金額。
天時地利也要人和
所有的準備都是讓資產發揮最大的功 效,所以規劃要從小做起、從少開始, 千萬不要急就章或走旁門走道,畢竟無 論用什麼樣的方式作稅務規劃,呂旭明 建議務必要合法合理且觀念正確,千萬 別為了省稅觸法而付出慘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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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呂旭明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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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規劃最重要的觀念就是因人而異、 因地制宜,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呂旭明會 計師表示通常稅負最重的人不是最富有 的或最會賺錢的人,反而是無知的人通 常因為道聽途說掉入「租稅陷阱」成為 名符其實的稅奴。也常聽說運用不當的 租稅規劃方式,不但被追繳稅款還要受 到處罰實在得不償失,例如:捐贈公設 地、購買靈骨塔位、購買鉅額保險、利 用人頭分散股利收入、購買無記名可轉 讓定期存單(NCD)贈與子女等等,都屬 於不當的規劃手法。
十四種國稅局必查條件
通常稽徵機關在選案比例最高的情況至 少有十四種,重點如下:
1.全年財富增減達10%以上,而且與年 度申報所得明顯不相當者。
2.房屋或土地移轉屬於25歲以下的子女 或二等親內的財產移轉買賣。
3.同一筆土地一年以內兩次移轉,第二 次移轉之買受人與前次出售人姓氏、住 址雷同,移轉之限款在300萬以上者。 (即所謂的三角移轉) 4.主管機關蒐集房屋貸款資料,瞭解借 款資金之用途及流向,通常此部份須具 贈與稅起徵的金額才列入。
5.因繼承或受贈農地連續五年未從事農 業耕作五年以上。
6.收取大額的土地徵收補償金追查資金 流向。
7.當年度薪資所得成長幅度不高,但財 產較以往急遽增加。
8.無薪資所得但擁有數十萬元以上利息 所得者。
9.無固定收入但擁有三棟以上房屋者。
10.未滿25歲但在金融機構存款超過500 萬元,25歲以上到30歲之間存款金額超 過千萬者。
11.特定人士或知名的演藝人員。
12.假交易真贈與之情況,如贈予公設 地予子女再用現金買回等。
13.個人帳戶短期內以連續用現金方式 提領或存款。
14.購買外幣轉匯到其子女在國外的銀行帳戶。
呂旭明會計師認為,任何的規劃都需要 有時間性才合理合法,一般的投資風險 都比較高,反而保險是風險較低的方 式。保險是人身保障的最基礎要求,至 於牽涉到投資的部份就必須考量自己能力所及之處。
自然人財產極小化法人財產極大化
呂旭明誠懇的建議:「把個人名下財產降 越低越好,儘量不要用自然人及個人的 名義擁有太多財產,自然人較易發生不 可預測事件,所以儘量不要用自然人的 名義赤裸裸的去持有財產。」他也建議 用投資公司、控股公司或境外公司等法 人名義來控管比較適宜,因為法人的生 命是無窮盡且具有延續性的,除非被刻 意清算或結束它的生命。
所以在個人作規劃的角度來衡量,我們 建議把自然人的財產降得越低越好,改 由法人持有,這樣可以避免一些無謂的 風險,例如稅務的風險以及財產的糾紛 或繼承的風險。舉例來說,一塊地由 20人共同持有,每人得到1/20,而其 中1/20再經由3人繼承於是一個繼承人 僅得1/60的地實在無法發揮功能,若將 這整塊地交給法人持有,只要將1/20的 5%股份處理掉,不僅可以與其他人合 建、共同使用發揮更大的效益。
但是不見得財產放在投資公司就沒有稅 務的問題,有些人會以為財產放到法人 的名下就不用課稅的錯誤觀念,呂旭明 強調即使財產是登記法人持有,自然人 還是持有股份,正也符合課稅的標的! 而持有綠卡公民或雙重國籍身份等,要 再加上信託程序,透過境外的信託去持 有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控制財產, 所以如何從個人財產轉到信託向下的控 股公司的財產就是一門很大的學問了。
哪些是簡單保險的規劃方法?
1.分散贈與:利用每年贈與一些金額予 子女。
2.投資不動產:例如小孩結婚時用小孩 的名字購買房子,依據不動產的公告 現值可視同贈與課贈與稅;或是找個 價格合理投資報酬率又比銀行利率優 惠(3.5%~4%)的好店面來投資。
3.保險:規避掉以下三個要素外,保險 兼具省稅的優點。
◎不要在生前太短的時間購買,例如 確定三年內即將過世。 ◎不要帶病投保,一般保單型態希望 被保險人有健康的身體;或是在不 可預見死亡的情況下,為了分散風 險而購買保單,若死亡的時間點或 風險,已經是在確定的前提所購買 的保險,很明顯是在不法的規避遺 產稅。 ◎投保的動機這是最主要的關鍵,但 也是最難透過他人判定的。例如投 保的動機就是為了要避稅,但是保 險的主要精神不是節稅,節稅只是 一個附帶的優點,而不是最主要的 目的。 4.夫妻間財產的調整:過去財產集中在 一方的情況下不勝枚舉,建議可以 視健康情況平均分配在夫妻雙方,也 可以達到省稅的效果。
5.採取信託規劃不論在國內或國外視需 求方便而定,年紀輕的可以自設公 司,並擔任管理人一職。年紀較長的 則建議委託銀行來專業處理。
6. 目前也有許多人購買古董、珠寶名畫 等作節稅的規劃,但是投資人必須要 具有獨到的眼光,看準可增值的收藏 品,才不會造成投資損失大於節稅的 金額。
天時地利也要人和
所有的準備都是讓資產發揮最大的功 效,所以規劃要從小做起、從少開始, 千萬不要急就章或走旁門走道,畢竟無 論用什麼樣的方式作稅務規劃,呂旭明 建議務必要合法合理且觀念正確,千萬 別為了省稅觸法而付出慘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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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 : [永達好文分享]貓抓老鼠:開發潛能發揮第二專長
本文章經達人學苑雜誌授權 取自於第017期 2008.02
口述/羅大海
整理/王曉湘
有一天老鼠外出覓食,不巧遇上他的天敵---貓,老鼠一看到貓,拔腿就逃,深怕跑慢一點就沒命了!但貓也不甘示弱的在後頭猛追!這時,老鼠看到牆角剛好有個洞,便機靈的滑進去,由於洞實在太小了,貓怎麼都進不去,於是雙方就在洞裡和洞外僵持著…
就在老鼠快要睡著半夢半醒的時候,彷彿聽到狗的狂吠聲,緊接著聽到了是貓 的哀嚎聲…
老鼠心想:狗來了,那貓一定是被嚇跑了吧!因此決定走出洞口,沒想到一走出去就被貓抓個正著!正當貓要吃掉老鼠的時候,老鼠說:等等,我剛剛不是聽到狗的叫聲,還有你哀嚎逃跑的聲音嗎?你怎麼還在這裡?那狗呢? 貓回答:這年頭如果沒有學會第二專長是也很難混了!(狗叫聲是貓學的) 沒錯,這年頭只擁有一個專長僅能用來餬口而已,通常具備第二專長才是 致富的關鍵!
一般來說,在學校學到的東西,出社會後能夠用到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一,而所學的自己又沒有興趣,學非所用更是佔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比例,浪費學校及社會資源不說,在自己的人生接力賽,往往就輸在掉棒的那一刻(時代變遷不知如何應變)。
學以致用已是過去式,21世紀想顛覆傳統,一定要培養第二專長。因應「M型社會」來臨,唯有不斷學習、不斷成長,才能激發更多自己的潛力,發揮自己的功能與價值;讓自己穩穩的站上極富的那一端吧!
[TAG] 永達,永達保險,永達保經,永達保險經紀人,好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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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羅大海
整理/王曉湘
有一天老鼠外出覓食,不巧遇上他的天敵---貓,老鼠一看到貓,拔腿就逃,深怕跑慢一點就沒命了!但貓也不甘示弱的在後頭猛追!這時,老鼠看到牆角剛好有個洞,便機靈的滑進去,由於洞實在太小了,貓怎麼都進不去,於是雙方就在洞裡和洞外僵持著…
就在老鼠快要睡著半夢半醒的時候,彷彿聽到狗的狂吠聲,緊接著聽到了是貓 的哀嚎聲…
老鼠心想:狗來了,那貓一定是被嚇跑了吧!因此決定走出洞口,沒想到一走出去就被貓抓個正著!正當貓要吃掉老鼠的時候,老鼠說:等等,我剛剛不是聽到狗的叫聲,還有你哀嚎逃跑的聲音嗎?你怎麼還在這裡?那狗呢? 貓回答:這年頭如果沒有學會第二專長是也很難混了!(狗叫聲是貓學的) 沒錯,這年頭只擁有一個專長僅能用來餬口而已,通常具備第二專長才是 致富的關鍵!
一般來說,在學校學到的東西,出社會後能夠用到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一,而所學的自己又沒有興趣,學非所用更是佔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比例,浪費學校及社會資源不說,在自己的人生接力賽,往往就輸在掉棒的那一刻(時代變遷不知如何應變)。
學以致用已是過去式,21世紀想顛覆傳統,一定要培養第二專長。因應「M型社會」來臨,唯有不斷學習、不斷成長,才能激發更多自己的潛力,發揮自己的功能與價值;讓自己穩穩的站上極富的那一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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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 : [永達保經理財]國稅局破解保險節稅的迷思
本文章經達人學苑雜誌授權 取自於第017期 2008.02
/李子茜
因為投資型保單所引發的爭議,使得保險與稅務的關係再度登上檯面,首先必須要有一個基本觀念是課稅的問題是由財政部主管,目前法院陸續判決出的案例趨向ㄧ致的標準,就是都以「實質課稅原則」為基礎來核定稅額。保險用來節稅工具可能要重新將觀念釐清,大家必須先把過去模稜兩可的觀念先放下,將基本觀念再找回來做一重新的檢視,您的投保動機是什麼?您的保險種類有哪些?您投保時身體狀況?以及您的保險金額的大小?
重要觀念性條文規定
◎保險法第一條: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契約。
◎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中規定:「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
◎保險法第十三條: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
◎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保險法第一百十三條: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三:年金保險「受益人於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契約載有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年金者,其受益人準用第一百十條至第一百十三條規定。」
◎遺產贈與稅法第十六條第九款中,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不計入遺產總額。
超過三千萬將受最低稅負制的約束
很多人都會錯誤的以為只要是保險給付都是免稅,其實只要牽涉到資產移轉,所得稅、贈與稅、遺產稅勢必需要面對的。以所得稅角度來看,基本上人身保險的部份是免納所得稅的,但是在最低稅負制的限制下,有以下三種狀況:
(1)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中,屬於死亡給付部分,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者,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3,000萬元者,其死亡給付以扣除新臺幣3,000萬元後之餘額計入基本所得額。
(2)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 中,非屬死亡給付部分,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不得扣除新臺幣3,000萬元之免稅額度。
(3)健康保險給付、傷害保險給付、及受益人與要保人為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均不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自無扣除新臺幣3,000萬元免稅額度問題。
案例:在竹科晶圓廠擔任經理的林先生,以下是他所得收入的試算表:
很多人會把保險公司當作隱形金庫,這個觀念必須要調整了,最容易產生爭議的就是遺產稅和贈與稅,南京大學教授邱正弘表示,遺贈稅所佔比例最多,也強調身故人壽保險金額要符合免計入遺產總額的必要條件有三項(缺一不可),1.人壽保險2.被保險人死亡3.有指定受益人。
變形的金融商品課稅方式有跡可循
至於為什麼投資型保單會產生這麼大的爭議,嚴格說起來投資型保單根本就是變形的投資型金融商品,依據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投資型保險,指保險人將要保人所繳保險費,依約定方式扣除保險人各項費用,並依其同意或指定之投資分配方式,置於專設帳簿中,而由要保人承擔全部或部分投資風險之人身保險。」在投資型商品的保單重要事項告知書及契約內容中,對於該商品的定義及投資風險由要保人自行承擔、並設有專屬帳戶明確記載等。
依據財政部觀點和目前法院所作的判決,在所得稅的範圍內屬於投資專戶金額,其實與目前基金的投資很類似,目前海外基金的投資是免稅(在2009年1月1日前)
所以投資型保單(大部份投資的標的是以海外基金為主)目前沒有課徵所得稅的理由;至於是否列入遺產?因為投資專戶此部分收益並不屬於人壽保險金額性質所以不適用免稅的規定。目前所有被國稅局查調的案件有以下幾個共通的特色:
1.保險的動機違背保險法的基本精神
2.保險的種類
3.投保的時間與身體狀況
4.投保的金額與遺產金額大小或個人財務狀況
當然國稅局的稽徵能力也是相當的有限,所以在選案查調上也會設定標準,因此金額只要是在三千萬元以上、高齡或帶病投保、躉繳保費等異常情況都被會被列入查核重點,至於所被查核的險種不限於投資型保單,醫療險、傳統壽險、年金險、變額萬能壽險等在司法院所作 的判決皆有跡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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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茜
因為投資型保單所引發的爭議,使得保險與稅務的關係再度登上檯面,首先必須要有一個基本觀念是課稅的問題是由財政部主管,目前法院陸續判決出的案例趨向ㄧ致的標準,就是都以「實質課稅原則」為基礎來核定稅額。保險用來節稅工具可能要重新將觀念釐清,大家必須先把過去模稜兩可的觀念先放下,將基本觀念再找回來做一重新的檢視,您的投保動機是什麼?您的保險種類有哪些?您投保時身體狀況?以及您的保險金額的大小?
重要觀念性條文規定
◎保險法第一條: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契約。
◎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中規定:「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
◎保險法第十三條: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
◎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保險法第一百十三條: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三:年金保險「受益人於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契約載有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年金者,其受益人準用第一百十條至第一百十三條規定。」
◎遺產贈與稅法第十六條第九款中,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不計入遺產總額。
超過三千萬將受最低稅負制的約束
很多人都會錯誤的以為只要是保險給付都是免稅,其實只要牽涉到資產移轉,所得稅、贈與稅、遺產稅勢必需要面對的。以所得稅角度來看,基本上人身保險的部份是免納所得稅的,但是在最低稅負制的限制下,有以下三種狀況:
(1)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中,屬於死亡給付部分,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者,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3,000萬元者,其死亡給付以扣除新臺幣3,000萬元後之餘額計入基本所得額。
(2)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 中,非屬死亡給付部分,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不得扣除新臺幣3,000萬元之免稅額度。
(3)健康保險給付、傷害保險給付、及受益人與要保人為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均不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自無扣除新臺幣3,000萬元免稅額度問題。
案例:在竹科晶圓廠擔任經理的林先生,以下是他所得收入的試算表:
很多人會把保險公司當作隱形金庫,這個觀念必須要調整了,最容易產生爭議的就是遺產稅和贈與稅,南京大學教授邱正弘表示,遺贈稅所佔比例最多,也強調身故人壽保險金額要符合免計入遺產總額的必要條件有三項(缺一不可),1.人壽保險2.被保險人死亡3.有指定受益人。
變形的金融商品課稅方式有跡可循
至於為什麼投資型保單會產生這麼大的爭議,嚴格說起來投資型保單根本就是變形的投資型金融商品,依據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投資型保險,指保險人將要保人所繳保險費,依約定方式扣除保險人各項費用,並依其同意或指定之投資分配方式,置於專設帳簿中,而由要保人承擔全部或部分投資風險之人身保險。」在投資型商品的保單重要事項告知書及契約內容中,對於該商品的定義及投資風險由要保人自行承擔、並設有專屬帳戶明確記載等。
依據財政部觀點和目前法院所作的判決,在所得稅的範圍內屬於投資專戶金額,其實與目前基金的投資很類似,目前海外基金的投資是免稅(在2009年1月1日前)
所以投資型保單(大部份投資的標的是以海外基金為主)目前沒有課徵所得稅的理由;至於是否列入遺產?因為投資專戶此部分收益並不屬於人壽保險金額性質所以不適用免稅的規定。目前所有被國稅局查調的案件有以下幾個共通的特色:
1.保險的動機違背保險法的基本精神
2.保險的種類
3.投保的時間與身體狀況
4.投保的金額與遺產金額大小或個人財務狀況
當然國稅局的稽徵能力也是相當的有限,所以在選案查調上也會設定標準,因此金額只要是在三千萬元以上、高齡或帶病投保、躉繳保費等異常情況都被會被列入查核重點,至於所被查核的險種不限於投資型保單,醫療險、傳統壽險、年金險、變額萬能壽險等在司法院所作 的判決皆有跡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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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0日 星期五
[+/-] : [永達保險新聞]周國端:宏泰人壽明年脫胎換骨
【彭禎伶/台北報導】
半年內讓一家壽險公司轉虧為盈,第二年就獲利五千萬元,宏泰人壽董事長周國端在轉戰業界一年八個月後表示,二○○九年將是宏泰人壽脫胎換骨的一年,獲利會相當驚人,而六年的時間,周國端要讓宏泰人壽成為「保險教科書上說的好保險公司」!
周國端二○○六年五月又接下宏泰人壽董事長一職後,將公司畫為資產管理、業務、精算、保服及客服四大體系,並延攬年輕、專業的人才,如資產管理部門有八○%以上是MBA,且平均年齡不到三十歲,這群年輕人連續二年創下資金報酬率五.九%以上的成績。
周國端指出,前年五月接下宏泰人壽,當年底公司隱含價值(EV)就轉為正值,主要就是周國端認為只有傳統壽險保單才能創造公司價值,並以此為商品主力,宏泰人壽的總資產也從接手時的四五○億元,到去年底成長為七七○億元。
去年獲利五千萬元的宏泰人壽,周國端說今年可能會辛苦一些,因為有一百多億元的六年期儲蓄險會在今年到期。
但周國端看好二○○九年,主要是當年總保費可望突破五百億元,傳統壽險商品市占可望擠入前十名,即新契約保費近八十億元,整體責任準備金成本降到三%左右。當年度,宏泰人壽前幾年投資的創投基金可望回收,信義帝堡也要完工,這些收益開始入帳,當年將是收益豐收人的一年。
工商時報200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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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內讓一家壽險公司轉虧為盈,第二年就獲利五千萬元,宏泰人壽董事長周國端在轉戰業界一年八個月後表示,二○○九年將是宏泰人壽脫胎換骨的一年,獲利會相當驚人,而六年的時間,周國端要讓宏泰人壽成為「保險教科書上說的好保險公司」!
周國端二○○六年五月又接下宏泰人壽董事長一職後,將公司畫為資產管理、業務、精算、保服及客服四大體系,並延攬年輕、專業的人才,如資產管理部門有八○%以上是MBA,且平均年齡不到三十歲,這群年輕人連續二年創下資金報酬率五.九%以上的成績。
周國端指出,前年五月接下宏泰人壽,當年底公司隱含價值(EV)就轉為正值,主要就是周國端認為只有傳統壽險保單才能創造公司價值,並以此為商品主力,宏泰人壽的總資產也從接手時的四五○億元,到去年底成長為七七○億元。
去年獲利五千萬元的宏泰人壽,周國端說今年可能會辛苦一些,因為有一百多億元的六年期儲蓄險會在今年到期。
但周國端看好二○○九年,主要是當年總保費可望突破五百億元,傳統壽險商品市占可望擠入前十名,即新契約保費近八十億元,整體責任準備金成本降到三%左右。當年度,宏泰人壽前幾年投資的創投基金可望回收,信義帝堡也要完工,這些收益開始入帳,當年將是收益豐收人的一年。
工商時報200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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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 : [永達保經公益]敏督利颱風七二水災樂捐專刊 企業社團捐款賑災
永達保險經紀人公司發動敏督利颱風七二水災樂捐,公司全員響應參與,共捐出新台幣五佰萬元整,並由北二洪秀珍副總,北五羅大海協理於七月八日上午代表公司將捐款全額交由內政部統籌處理。
內政部感謝狀(7.2水災賑災)
![[永達公益]敏督利颱風七二水災樂捐專刊 企業社團捐款賑災](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295/2861509572_48e8008ed3.jpg)
![[永達公益]敏督利颱風七二水災樂捐專刊 企業社團捐款賑災](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52/2861509670_743aff7959.jpg)
![[永達公益]敏督利颱風七二水災樂捐專刊 企業社團捐款賑災](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03/2861509788_a807fe7900.jpg)
![[永達公益]敏督利颱風七二水災樂捐專刊 企業社團捐款賑災](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191/2861510008_c48d8e2997.jpg)
![[永達公益]敏督利颱風七二水災樂捐專刊 企業社團捐款賑災](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09/2861510192_273f9d4b4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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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感謝狀(7.2水災賑災)
![[永達公益]敏督利颱風七二水災樂捐專刊 企業社團捐款賑災](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295/2861509572_48e8008ed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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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達公益]敏督利颱風七二水災樂捐專刊 企業社團捐款賑災](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09/2861510192_273f9d4b4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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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
[+/-] : [永達保經贊助]惠明盲校義演-永達關懷之夜

2004年11月1日晚上19:00~22:00于台中中山堂舉辦惠明盲校義演募款愛心活動,當晚有1400人與會參加。
永達由吳文永董事長率領葉明達副總、李麗英副總、余松坤協理、胡明徹協理、宦里俊協理及林桂興協理等高階主管及同仁共500人與會。
永達總公司樂捐30萬元,同仁個人樂捐總額亦達40萬元,合計共捐70萬元贊助惠明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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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
[+/-] : [永達保經贊助] 永達全體同仁捐贈400萬新台幣做為南亞震災之用
永達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在董事長吳文永所提倡“愛心回饋”的理念下,時常在工作之餘從事公益活動,因為這個“愛心回饋”的理念,永達保經針對印尼海嘯造成南亞世紀大災難,發動公司同仁發揮愛心無國界捐款,共計募款新台幣四百萬元。轉捐給法鼓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指定南亞震災專款專用,並於94年 1月27日公開捐贈,以昭公信。
永達保經分享的愛與關懷,不分海內外,充份發揮保險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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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達保經分享的愛與關懷,不分海內外,充份發揮保險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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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
[+/-] : [永達保經贊助]周國端吳文永,球場見高下
▼ 永達保經吳文永董事長(右二)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長周國端(左二)球場見高下。

2005.2.1 - 經濟日報
記者 李淑慧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長周國端,與永達保險經紀人公司董事長吳文永上週四共同捐贈「康復巴士」給台北市輪椅網球協會,說是「共同捐贈」,好像也不對,應該是永達保險經紀人公司負責出錢、周國端負責叫永達出錢。
周國端與吳文永兩人是超級好朋友,永達每年舉辦的記者會,周國端一定到場,相當支持。兩人的淵源從中興人壽開始,當時周國端是中興人壽的顧問,而吳文永則是中興人壽的精算師。當時兩人時常對產品、費率上有衝突,但久而久之,變成惺惺相惜的好友。
周國端是網球的愛好者,也打了一手好球。他說,以前他在美國打高爾夫球,回台灣後,兒子告訴他,打高爾夫球不環保,他於是找新的運動,迷上網球。父子倆常在圓山聯誼會的網球場一起打網球,現在他的兒子已經是學校中的網球校隊,球技比他更好。
近來積極推動保險業改革的周國端,工作上的壓力不少,他在捐贈儀式中感嘆,打網球已經是他生活中唯一的娛樂。
網球是一種需要跑來跑去的運動,周國端打網球時,看見坐輪椅的殘障人士竟然也打網球,他特別有「感覺」,後來透過網球教練得知,台灣的輪椅網球在世界級的比賽中表現相當突出,他很想為輪椅網球選手做些什麼事情,得知台北市輪椅網球協會經費拮据,而輪椅網球運動最大的困擾就是接送問題,一次的機會中,告訴吳文永這個情況。
永達雖然只是一家經紀人公司,但去年共創下48億元的新契約保費,獲利達3億元,勝過許多小型的壽險公司。吳文永聽周國端這樣說,二話不說,立刻承諾捐贈一部康復巴士。
上週四兩人不僅共同捐贈康復巴士,還在大家面前舉辦一場「網球友誼賽」,兩人換上輕便的網球裝,在球場上較量,周國端果然不負平日的練習,打起來虎虎生風,而從不打網球的吳文永,則糗大了,將網球打成高爾夫球,一會兒球飛上天,一會兒球又打歪,逗得球場邊永達的業務主管們樂不可支。
【2005-02-01/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TAG] 永達,永達保險,永達保經,永達保險經紀人,永達保經贊助,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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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1 - 經濟日報
記者 李淑慧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長周國端,與永達保險經紀人公司董事長吳文永上週四共同捐贈「康復巴士」給台北市輪椅網球協會,說是「共同捐贈」,好像也不對,應該是永達保險經紀人公司負責出錢、周國端負責叫永達出錢。
周國端與吳文永兩人是超級好朋友,永達每年舉辦的記者會,周國端一定到場,相當支持。兩人的淵源從中興人壽開始,當時周國端是中興人壽的顧問,而吳文永則是中興人壽的精算師。當時兩人時常對產品、費率上有衝突,但久而久之,變成惺惺相惜的好友。
周國端是網球的愛好者,也打了一手好球。他說,以前他在美國打高爾夫球,回台灣後,兒子告訴他,打高爾夫球不環保,他於是找新的運動,迷上網球。父子倆常在圓山聯誼會的網球場一起打網球,現在他的兒子已經是學校中的網球校隊,球技比他更好。
近來積極推動保險業改革的周國端,工作上的壓力不少,他在捐贈儀式中感嘆,打網球已經是他生活中唯一的娛樂。
網球是一種需要跑來跑去的運動,周國端打網球時,看見坐輪椅的殘障人士竟然也打網球,他特別有「感覺」,後來透過網球教練得知,台灣的輪椅網球在世界級的比賽中表現相當突出,他很想為輪椅網球選手做些什麼事情,得知台北市輪椅網球協會經費拮据,而輪椅網球運動最大的困擾就是接送問題,一次的機會中,告訴吳文永這個情況。
永達雖然只是一家經紀人公司,但去年共創下48億元的新契約保費,獲利達3億元,勝過許多小型的壽險公司。吳文永聽周國端這樣說,二話不說,立刻承諾捐贈一部康復巴士。
上週四兩人不僅共同捐贈康復巴士,還在大家面前舉辦一場「網球友誼賽」,兩人換上輕便的網球裝,在球場上較量,周國端果然不負平日的練習,打起來虎虎生風,而從不打網球的吳文永,則糗大了,將網球打成高爾夫球,一會兒球飛上天,一會兒球又打歪,逗得球場邊永達的業務主管們樂不可支。
【2005-02-01/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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